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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萨南化工分公司普通化工产品运输项目(驱油型冲洗液)

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萨南化工分公司普通化工产品运输项目(驱油型冲洗液)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萨南化工分公司普通化工产品运输项目(驱油型冲洗液)主要内容是运输驱油型冲洗液产品至油田用料单位。运输范围为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预计投入外部运力400万(含税)。预计运输量为16万吨,以实际发生运输工作量进行结算。本项目计费依据是按照《庆局油联发【2005】3号》运输价格下浮5%。                

2.2 招标范围:保证驱油型冲洗液产品从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的运输。需用核载质量不低于30吨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8台。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0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本次招标确定2家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和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各200万工作量。若通过初评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该项目流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评委在评标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必须为运输公司自有设备,核载质量不低于30吨的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8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需提供8名驾驶员,驾驶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从业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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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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