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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建和住宅房屋功能恢复及配套设施维修-2025年技术学院房屋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2025年度公建和住宅房屋功能恢复及配套设施维修-2025年技术学院房屋维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1876-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公建和住宅房屋功能恢复及配套设施维修-2025年技术学院房屋维修(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收入,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对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揽的《2025年度公建和住宅房屋功能恢复及配套设施维修-2025年技术学院房屋维修》所需施工材料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供应商,预估金额为117.98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交付买方前的一切费)。最高限价表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0日。

2.4交货方式及地点:分期交货。大港油田,买方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6质保期:产品质保期2年。

2.7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及相应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须随货品同时到达,我方将给予验收,如果不能满足,我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且质保期顺延;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单位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产品实行三包;投标方必须保证产品供货及时、不能对我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应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2.8主要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天津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执行但不限于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JB/T 10216-201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JB/T 13570-2018《灯具开关电子控制装置》、GB/T 24137-2009《木塑装饰板》、GB/T 7251.2-202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GB/T 18742.3-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等。

2.9其他说明:如乙方材料供应出现问题拒不退换的,该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诚信单位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与我公司相关一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本次招标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均可报名投标,代理商提供本项目的授权。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2025年5月1日建筑材料销售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或五金产品销售业绩1项,发票金额均在40万以上。(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财务要求:提供2023或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基础信息截屏、行政许可信息截屏、行政处罚信息截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屏、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屏。(附网站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截图)。

(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5)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2.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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