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西部分公司天然气井井下射流泵强排工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西部分公司天然气井井下射流泵强排工艺技术服务已由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为冀东油田西部探区提供天然气井井下射流泵强排工艺技术服务,预计实施井下射流泵强排工艺技术服务10井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估算金额:本项目估算暂定金额49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采用下浮比例报价。
(1)服务时间在30天内(含),技术服务日费:10000元/套·天;
(2)服务时间超过30天后,技术服务日费:3000元/套·天。
说明:①以上价格包含射流泵工艺主体设备及配套仪表、管线、电缆等设备;含地面计量流量计、分离器等设备。
②以上价格含HSE费用,不含增值税。
2.6招标范围:
(1)提供射流泵排水采气全套工艺设备及配件,主要包括井下、地面两部分,井下部分包括井下泵体(泵筒、泵芯等井下部分)、压力计及井下泵体的相关配件,地面部分包括配套专用井口、动力柱塞泵、分离器、除砂器、污水池、过滤器、地面流程等射流泵工艺主体设备及配套仪表、管线、电缆等设备;
(2)平台现场有部分排采设施且能满足射流泵排采要求的,乙方可不提供相关排采设备设施;
(3)负责编制并实施平台单井或平台多口井射流泵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方案;
(4)提供全天候24小时现场运维服务人员,负责射流泵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运输、现场安装、调试、生产运维,保障气井排采工作连续、正常、平稳运行。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3.3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天然气井井下射流泵强排工艺技术服务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附所提供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地址为http://cx.mem.gov.cn/);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为A);现场操作人员至少3人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R1);所有人员均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和HSE培训合格证。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员工,以上人员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3.5设备要求:
(1)至少具备能够满足排液功率的井下射流泵1套:具备1~100m³/d的排液能力;
(2)至少具备储水罐:储水能力≥200m³,能够满足排采要求;
(3)至少具备柱塞泵:能够满足井深2500m的井下泵的排采要求,具备1~100m³的日排液能力;
(4)至少具备发电机:电机功率能够满足井场配套日常工作运维;
(5)至少具备分离器:具备日处理气量≥10万方、日处理水量分离水量≥150 m³的能力。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3.7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8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10投标人承诺中标之后:
(1)在榆林地区有固定办公场地;
(2)有2台及以上应急保障车辆;
(3)施工区域储备易损配件;
(4)生产异常恢复处理能力小于4小时。
3.3.11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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