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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顶阀)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顶阀)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4-WZ0125-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顶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公司已审批。

2.2招标范围:此次采购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四台焦炭塔Ф800mm全通径(平板式)顶盖机(顶阀),用于炼油二部一套针焦及二套针焦装置共四台焦炭塔顶部,每台平板式顶盖机整机供货,主要包括顶阀、电动执行机构和减速箱、防爆操作控制盘、套筒(集汽筒)、连接螺栓螺母及碟簧、八角垫,以及控制盘与顶盖机之间的接线和相关连接件等,详见《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技术要求询购技术文件》(项目号07EN24509D-0000,文表号PR00-DA116-1)。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3种类及规模:此次整机采购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四台焦炭塔Ф800mm全通径(平板式)顶盖机(顶阀),详见《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技术要求询购技术文件》(项目号07EN24509D-0000,文表号PR00-DA116-1)。

2.4使用功能:用于锦州石化公司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炼油二部一套针焦及二套针焦装置共四台焦炭塔顶部安装改造。

2.5最高投标限价:1900000元(含税13%,以及运输、其他等所有费用)。

2.6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

2.8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锦州石化针状焦装置VOCS治理项目焦炭塔顶盖机技术要求询购技术文件》(项目号07EN24509D-0000,文表号PR00-DA116-1)。

2.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现场指导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48小时内到场处理。

2.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10.1顶盖机(塔顶阀)要求采用插(平)板型式,塔顶阀安装于户外,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气候保护措施。塔顶阀及其辅助设备和其控制系统的选择应满足焦炭塔的操作条件,满足能够承受热油气、高温、压力、雨水、腐蚀、间歇工作等工艺条件的使用要求。所有选择的设备应能适合焦炭塔预期的工况和现场条件。

2.10.2塔顶阀与焦炭塔的接口及密封八角垫圈的设计应以焦炭塔制造蓝图为依据,必须满足焦炭塔的安装尺寸且确保密封面吻合不泄漏。

2.10.3塔顶阀与焦炭塔上塔口的连接必须具有足够的压紧力,确保各密封面在最高操作温度和最高操作压力下工作时部泄漏,安全可靠;同时,为防止顶盖机法兰与塔顶法兰连接后能够满足焦炭塔的热胀冷缩而不泄漏,该法兰紧固螺栓须安装高温碟型弹簧,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2.10.4蒸汽辅助密封采用低压蒸汽,其蒸汽耗量尽量小,辅助密封蒸汽耗量应≤100kg/h。

2.10.5顶盖机需配套相应的VOCs气体收集设施,包括集气罩、配套收集管线的接口法兰紧固件等(DN250 GB/T-20615 CL150)。

2.10.6该招标范围内的顶盖机设备,均应为目前在用的成熟设备,且能够满足针状焦装置使用条件,确保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

2.10.7投标人中标后,需到现场进行技术沟通和交底,顶盖机的大小和尺寸须满足现场情况。

2.10.8中标方负责协助对水力除焦系统程控控制系统及配套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成套,负责协助各设备间的技术对接,并对各单体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负责。

2.10.9其他详见询购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焦炭塔上成功应用业绩(平板式顶盖机)至少一项。其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3.3.1业绩合同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

3.3.2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包括平板式顶盖机(顶阀)(如合同中未注明,须提供技术协议等签字证明文件);

3.3.3最终用户出具的良好使用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装置规模、应用时间、设备运行良好的使用结论,评价报告须加盖最终用户行政印章、或其技术主管部门印章);

3.3.4提供最终用户的真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核实。

3.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或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的。

3.6.提供投标人须出具《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连续无故障运行承诺书》。(须使用附件模版)。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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