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河道浑浊水净化处理设施方案设计及加工制作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20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河道浑浊水净化处理设施方案设计及加工制作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气井试油试气、压裂酸化、测试试井、修井、侧钻、带压完井、连续油管作业等专业化工程技术服务。工作范围主要集中在陕、甘、宁、蒙、晋等五省区,公司以西安基地为生产指挥中心,目前以靖边、乌审旗、陇东、靖安、姬塬、对外合作六个项目部为区域生产组织单位管理格局。年度作业井约2000口,井型以常规井、大斜度井、水平井、侧钻井、老井修井及二次改造为主,工作量相对比较稳定。
招标方在甘肃省陇东区域实施井下作业施工中,每年6-9月份汛期,河道水泥沙含量高,水质影响井下作业生产组织效率。
本次招标河道浑浊水净化处理设施方案设计及加工服务需要加工两套通过物理方式(严禁使用如絮凝剂等化学制剂)对河道浑浊水泥沙进行净化处理的装置设施,主要包括方案设计、设备加工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设备维保等全流程服务,以降低河道水泥沙含量,使水质浊度<80 NTU,达到井下作业压裂施工用水标准。施工区域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较为复杂,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程度关系密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河道浑浊水净化处理设施方案设计及加工服务需要加工两套通过物理方式(严禁使用如絮凝剂等化学制剂)对河道浑浊水泥沙进行净化处理的装置设施,主要包括方案设计、设备加工或选型、运输、安装调试、设备维保等全流程服务,以降低河道水泥沙含量,使水质浊度<80 NTU,达到井下作业压裂施工用水标准。
2.3服务期限:价格执行期限1年。
2.4服务地点:主要位于甘肃省陇东区域主要河道沿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河道水、农村饮用水改造、城市景观水处置工程设计或设备加工配套等施工同类服务业绩。业绩资料需按照合同对应整理,排序为:(1)业绩汇总表;(2)单项业绩合同封面、服务价格页及签字页;(3)结算对应发票;(4)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2)-(4)项为单项业绩一套完整的资料,需彩色扫描件,图像清晰易辨认。
3.3提供一套河道水净化处理方案设计,明确设计思路、设计条件、技术规范、构造原理及使用条件,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及报价。
3.4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要求:
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作业人员至少2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3.5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查询截图,显示清晰的查验结果)。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7承诺:承诺方案仅通过多级物理方式去浊,单套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200方/小时;
承诺设备加工选型、加工、组装周期≤30天;承诺核心过滤器设备组合自动清洗强度>30L/m2.s,单次冲洗时间<5min。
承诺近两年承接的相关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承诺近两年承接的相关项目未发生工期滞后问题。
承诺不存在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承诺中标后全面执行招标结果价格,不分包转包,1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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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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