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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厦AB栋LED灯具购置项目

石油大厦AB栋LED灯具购置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5-WZ-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油大厦AB栋LED灯具购置项目 招标人为 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石油大厦AB栋地下1层餐厅、电梯厅、走廊;1层至24层办公室、电梯厅、走廊、大堂、卫生间、设备间、服务间(不包含银行、展厅、会议室、昆仑厅、智能支持中心、文体场馆等)上述区域内灯具;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石油大厦AB栋地下1层餐厅、电梯厅、走廊;1层至24层办公室、电梯厅、走廊、大堂、卫生间、设备间、服务间(不包含银行、展厅、会议室、昆仑厅、智能支持中心、文体场馆等)上述区域内灯具;最高限价:699.65万元(含税),预计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预计金额:699.65万元(含税)。

2.3交货期/服务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产品服务期(质保期限)2年

2.4交货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标段划分: /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须为从事LED灯具具备销售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灯具品牌制造商授权(需证明该制造商与灯具品牌授权关系)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2 业绩要求: 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规模的LED灯具供货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该业绩不计入后面业绩评分

注:应提供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②对应发票;③供、交货验收文件。时间以供、交货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②中标单位应在进场前提供供货led灯具对应的CMA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证书和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书)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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