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吉化转型升级项目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HJ-WZ-2025-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吉化转型升级项目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招标人为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吉化转型升级项目 2024 年7月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需求复合硅酸盐水泥21000吨,合计金额暂定约900万元。
2.2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和数量:预计采购复合硅酸盐水泥21000吨,(材质P·C 42.5 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
“预计采购数量”为招标暂估量,具体采购量以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内根据现场需要分批次陆续供货,投标人不得以每次实际采购数量偏少为由提高货物单价。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3 交货地点:水泥厂,买方负责运输。
2.4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卖方按照买方要求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2.6 付款方式:款到发货。款到后3日内按买方订单进行交货。
2.7 报价构成:
(1)水泥价格构成因素: 含材料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出厂前检验费、每500吨水泥为一个批次的第三方检测费(买方指定检测方,总检测批次的30%)等(除运输和装卸费)一切费用。
(2)结算价格 = 水泥价格× 每批采购订单数量。
(3)水泥价格 = 基础价格 -下浮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基础价格 = 经买卖双方书面确定订单当日”数字水泥网(网址:https://www.dcement.com)”吉林市地区水泥价格。
(5)下浮金额 = 投标人所报下浮金额(注:下浮金额要求>70);
(6)本次报价只报单价下浮金额。
2.8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下浮金额 >70(元/吨),不含税下浮金额 >62(元/吨)。任何低于单价下浮金额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9 计重原则:以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地磅秤重量为验收重量。
2.10 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准加工生产,产品抽查检测合格率 100%,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及检验要求(以最新标准为准)。
2.11 招标范围为:预计采购复合硅酸盐水泥约21000吨(规格型号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执行标准:GB175-2023(以最新标准为准)。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材质、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评标基础价格(元/吨) |
单价下浮 金额(元)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散装P.C42.5 |
吨 |
21000 |
430 |
>70 |
GB175-2023 |
|
“预计采购数量”为招标暂估量,具体采购量以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内根据现场需要分批次陆续供货,投标人不得以每次实际采购数量偏少为由提高货物单价。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单价不做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提供以下资质的原件扫描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不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存在以下失信情况(下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3.4.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评审现场查询)。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若是中石油资源库内供应商,应在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如因非质量问题导致的“中止”除外)。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属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8、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招标投标项目。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的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采用现金形式的建议为电汇,由投标人从其基本帐户汇出。签订合同前汇入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2000024
账户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200 1616 4380 5500 5677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有效期至合同履约期满后15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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