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2027年度致密气放空回收利用技术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0979-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2027年度致密气放空回收利用技术服务(集中采购)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2027年度致密气放空回收利用技术服务(集中采购)。
2.2 项目概况:致密气规模上产是公司“十四五”重要发展战略,气矿围绕公司致密气开发总体目标,全力推进蜀南气矿致密气勘探开发,目前气矿在大塔场及须家河等致密气勘探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减少致密气井排采阶段放空气燃烧造成环境污染,并使致密气井快速转产发挥产能,气矿引入放空气回收开发生产模式,利用一体化排采橇回收致密气放空气,实现对井口原料气的高压除砂、加热保温、脱水脱烃、分离计量、闪蒸气回收利用等功能,为气井排采阶段回收放空气和提前发挥产能提供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2000万元(含税)。
2.3 招标范围:项目服务范围主要针对蜀南气矿辖区范围内2025-2027年度处于排采期的致密气获气井井口放空气进行回收处理(含提供致密气放空回收工艺成撬装置、现场施工技术服务、装置日常生产运行维护等),单井/平台井服务完成后提交生产运行总结报告,单套成撬装置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预计使用时间2-12个月;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工作量。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具体工作量不作承诺,工作量分配按照排名顺序,由招标人统筹具体安排,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重庆等蜀南气矿所辖致密气区块。
2.6 服务期限:拟实施站点的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成撬装置交货期、规格、数量以招标人委托通知书要求为准。招标人根据生产现场需要,可通知中标人提前备货。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日期内将装置转运至指定的工作地点,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技术服务,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2.7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分公司现行有关规范,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若中标2名,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招标人原则上依次授予中标人60%、40%的工作量。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理由,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所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应否决所有投标。
若中标人数量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总体工作量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标。
①若不补充招标,中标人为1家时,招标人原则上授予中标人100%的工作量。
②若补充招标,本次中标人不参加补充招标继续评审,工作量按照中标人数为2家时的分配原则,依据中标人名次依次分配工作量。剩余工作量招标人另行补充招标,分配原则另行约定。
(4)中标后有下列情况招标人核减工作量或取消中标资格:①若中标人多次拒绝工作量分配或履约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核减工作量,直至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合理调整其份额分配;②若中标人以距离较远、工作量大为借口响应不及时、拒绝工作量、服务质量不好;多次整改或不及时整改拒绝招标人委托任务2次,招标人有权核减工作量;多次整改或不及时整改拒绝招标人委托任务3次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③若有以上情况,每半年各使用部门(使用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三商管理办法及蜀南气矿承包商安全管理九条禁令进行考核,以书面形式上报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考核结果核减工作量或取消中标资格,调整工作量分配。④若中标人在气矿承包商年度考核中若被评为丁级则取消所有工作量;评为丙级,招标人有权核减份额分配。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履行结束期间对中标人资料有效期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一旦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不再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þ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þ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支现场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1名、HSE专职管理员人1名。
(2)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可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HSE专职管理员须取得由省级/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扫描件),HSE专职管理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上述人员均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须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服务期限内以上服务人员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人员资格要求不变。
*5.机具设备要求:
þ有要求,具体要求: (1)投标人提供至少2套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0万方的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成撬装置出厂证明(装置原则上允许以高规模替代低规模),提供的主要成套设备出厂年限须在5年以内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2)单套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成撬装置内须包括:进气节流阀组、除砂器、三相分离器、加热炉(正压式燃烧器)、外制冷脱水脱烃设备、带压油罐(或带压油水分离罐)、计量设备、闪蒸气回收利用设备、在线水露点检测仪、ESDV 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探测仪、配防爆PLC控制系统、进出橇紧急切断阀。
(要求“(1)”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成撬装置的①实物图、②铭牌和③所有权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③),③所有权证明材料:a自主研发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b采购成撬装置提供采购证明(国产设备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或c租赁设备提供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及发票)(提供a或b或c均可),其中日处理能力及出厂日期以铭牌中对应内容为准;
要求“(2)”的证明材料:提供单套成撬装置中相应设备的①实物图、②铭牌和③所有权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③),③所有权证明材料:a自主研发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b采购设备提供采购证明(国产设备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或c租赁设备提供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及发票)(提供a或b或c均可))。
*6.业绩要求:
þ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致密气或页岩气或含硫天然气或零散气等天然气回收处理技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文本复印件,须反映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双方签字盖章等合同关键信息。
②与业绩相对应的项目结算资料或结算发票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结算金额等)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应体现服务内容等,自证材料无效)。
已完成的业绩须同时提供证明材料①②;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①。
*7.财务要求:
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 2021年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单位。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A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 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成撬装置运行期间,每日须定时对现场投运的装置进行工艺巡检并全程进行技术服务;
- 橇装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期间,须负责成撬装置内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药剂的加注,并自行提供各类维修维护所需配件、备品备件、各类药剂等生产物资。
- 在进行致密气放空回收的单个站点现场至少每班须配备操作人员2人,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配备的操作人员总人数须满足装置24小时连续运行,现场操作人员不可兼任。单套装置运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人员配备情况,现场操作人员均须取得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作业(R1)》(扫描件)。
- 服务期限内现场服务队伍的人员不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人员资格要求不变。
- 严格遵守《西南油气田公司十条禁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及《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等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甲方及属地管理方的相关HSE管理制度。
- 须按照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 在单井或平台井组放喷气回收结束后,根据招标人时限要求,完成全套设备的搬迁。经招标人对成撬装置性能考核合格,根据工作计划可安排后续现场服务工作。停用后的成撬装置在重新承担生产任务前由招标人按相关橇装设备复用规定及要求开展相应评价,评价合格方可复用。
- 负责成撬装置的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照明等配套内容。
- 需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员工生活及住宿等。
- 需承担致密气放空回收处理工艺现场应用的设计、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含运输)、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 投入本项目的全套装置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由中标人办理注册,若成撬装置发生场站搬迁,应由中标人办理移装变更。
- 在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在中标人管理和控制下,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中标人承担事故主体责任;给招标人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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