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JT34-FK02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尉犁塔新耀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尉犁塔新耀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尉犁塔新耀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尉犁塔新耀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座装机容量为100MW的光伏电站,年度发电量约2.4亿千瓦时。为提高尉犁光伏电站售电收益,现需委托省间交易服务商提供代理服务,代理省间外送交易,提高外送电量。
2.2招标范围:
完成尉犁塔新耀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省间电力外送交易服务,省间外送交易电价不低于0.19元/千瓦时。
本项目预估金额300万元/3年。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丰富的购售电代理服务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信息及工作简历;
(2)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
本项目无设备需求。
3.4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与供电方已签订的购售电代理服务相关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且具有与购电方已签订的购售电代理服务相关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北京电力交易平台交易操作界面截图。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招标人及招标人托管单位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招标人及招标人托管单位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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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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