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物流公司)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58-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物流公司)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物流公司)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吉林石化公司生产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
2.2招标范围:铁路运输部(物流公司)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
2.3最高投标限价: 315.22万元(含13%增值税)。
2.4服务内容:根据吉林石化公司生产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特种车辆(铁路机车车辆)保养维护服务业务外包。
2.5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7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投标人应为派驻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商业保险、用餐,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健康体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岗位体检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商业保险,投标人必须为派驻员工参保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在相关单位食堂用餐,需签订用餐协议,按协议价格结算用餐费用。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1-11月按每月不超合同价款8%支付,12月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不超合同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无。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技术要求
3.6.1主要承担内燃机车、内燃吊车、轨道车、铁路车辆大、中、小保,机车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机车特保特护及机车定期检查、机车细密给油及补油补水,各滤清器清洗、大部件、电机碳刷、密封件、机油及三滤更换、电气部件检查检测以及到期部件更换等工作。同时负责白天与夜间设备运维故障处理与反馈。
3.6.2作业标准执行铁路运输部现行《内燃机车检修管理规范》及机车专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6.3须安排熟悉维保业务作业人员经甲方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须听从调度领导人指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部门下达的月份设备运维保障计划事项。
3.6.4完成所属区域日常巡检,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
3.6.5完成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消防、环保和HSE体系运行工作。
3.6.6完成对维保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应急演练。
3.6.7完成工厂、车间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3.6.8配合完成工厂、车间下达的检维修相关工作任务。
3.6.9负责相关工作区域卫生清洁工作。
3.6.10配备具有三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维保生产、安全管理资质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1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
3.6.1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相关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提供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 2021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7.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7.3.1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人员服务,并提供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7.3.2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进行交接。
3.7.3.3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人员为本企业人员,提供人员明细表及相应证件扫描件,招标人根据人员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用工人员发生变动时,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登记备案,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3.7.3.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公司专用铁路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守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3.7.3.5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按要求完成任务后,双方确认工作质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费用。
3.7.3.6中标人须提供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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