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八厂(含模范屯油田)电加热带井及配套系统修理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电加热带管线、电加热器及配套装置进行维修,维修数量以现场维修情况为准。乙方保证及时(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地上故障4小时内完成,地下故障8小时内完成)维修电加热带管线、电加热器及控制装置故障,确保管线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如累计3次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2 招标范围:对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电加热带井及配套系统修理修缮。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八采油厂、模范屯油田。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2)第一名与第二名分值相差大于等于20分的;(3)中标候选人中个别项目得分(失信得分除外)为0分的,重新组织招标。
3.1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提供全部证书原件扫描件。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两套维修班组,每套维修班组必须配备2名电工,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扫描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期该验未验的视为无效,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决投标。
3.7投标人承诺书:乙方保证及时(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地上故障4小时内完成,地下故障8小时内完成)维修电加热带管线、电加热器及控制装置故障,确保管线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如累计3次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购货发票,保证产品的质量。
3.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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