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行政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KLGC-FW-JLXS-2025-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行政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以中油吉销财字〔2025〕2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资金来自年初预算外包服务费及福利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后勤管理服务业务外包。
2.2招标范围:省公司3万平方米物业水电暖木瓦维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客房及办公楼会议服务、公司公务车辆驾驶等行政后勤服务业务外包。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估金额816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普庆路111号,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机关。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标准:按照目前公司相关服务要求及质量完成省公司物业水电暖木瓦维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客房及办公楼会议服务、公司公务车辆驾驶等后勤服务工作。
2.7付款方式和条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派出服务人员,各项服务费用按月进行结算。每月30日,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和实际金额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月将发票送达至招标方。招标方按月将外包服务费用转至中标人账户。
2.8 最高投标限价:408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24年即可。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