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927/ZB-KTKFSYB-2025-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压裂试气一体化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浙江油田公司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体部署,以及油田公司《关于2025年浙江油田油气预探项目部署方案的批复》,大安7H井位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走马村1组,为1口水平井评价井,完钻后需进行大规模体积压裂改造,以评价璧山向斜龙马溪组页岩气水平井产能潜力,为区块甜点区刻画、储量计算及开发方案编制提供关键参数。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主要包括储层分析、入井材料评价、储层改造一体化设计,设备搬迁和安装、通刮洗、测固井质量(配合作业)及全井筒试压,连续油管作业,压裂供水(含所有一、二级供水)、电缆泵送桥塞作业、井筒及管汇试压、压裂施工、压裂期间应急返排、压后返排测试、压裂材料(含大闸门、石英砂、滑溜水、酸、暂堵球、暂堵剂、桥塞)、压裂用油用电、钻塞及处理所有复杂、压裂作业及压裂监测成果数据现场实时传输、勘探与生产压裂测试数据录入(含现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道路洒扫、噪音赔付、火工品手续等。井位论证、勘定、申报及批复、钻前工程、测井、套管、采油树和实施过程监督由招标人负责。
2)预计工作量:
压裂试气工程:井深6303m,水平段长2060m,拟电缆泵送射孔、可溶桥塞分28段施工,设备压力等级140MPa,高压主管线配套180-140单通径高压管汇至井口,总液量(滑溜水)82400m3,石英砂(40-200目)8900t,施工排量16-18m3/min。返排测试(压后通井结束开始)45天。
3.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走马村1组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5.服务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整体承包服务,包工、部分包料(除采气井口甲供)、包质量安全环保。
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1 招标范围: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主要包括储层分析、入井材料评价、储层改造一体化设计,设备搬迁和安装、通刮洗、测固井质量及全井筒试压,连续油管作业、射孔,压裂供水(含所有一、二级供水)、电缆泵送桥塞作业、井筒及管汇试压、压裂施工、压裂期间应急返排、压后测试返排、压裂材料(含大闸门、石英砂、滑溜水、酸、暂堵球、暂堵剂、桥塞)、压裂用油用电、钻塞及处理所有复杂、压裂作业及压裂监测成果数据现场实时传输、勘探与生产压裂测试数据录入(含现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道路洒扫、噪音赔付、火工品手续等。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压裂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压裂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
3.1.3 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入队伍至少具有油气井压裂试气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以上项目特征;有效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人员配备满足压裂试气队伍岗位人员配置要求,对完成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服务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开完工时间有能力保证。其中:
1)项目管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1人;
2)压裂队:队长1人,副队长1人,HSE监督员1人,工程技术员3人,混砂工2人,仪表工2人,井口工2人,特车泵工不少于泵数量1/2;
3)射孔队:队长1人,操作工程师1人,绞车操作工1人,井口操作工1人,装炮工1人;
4)返排测试:队长1人,地面操作工4人,数采岗工人1人;
5)连续油管队伍:队长1人,副队长1人,工程技术员1人,主操作工2人。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学历和职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队长、副队长、HSE监督员和技术员具有有效的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队长、副队长、技术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射孔队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5 除驾驶人员外,其他操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证。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设备要求”。
3.7 其它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大安7H井压裂试气一体化工程主体部分,即压裂施工(含井口闸阀、180-140单通径高压管汇、压裂设备等所有设备)不允许分包;射孔作业、连续油管作业、返排测试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分包方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若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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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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