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1027-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分厂(以下简称大竹分厂)、天然气净化总厂资阳分厂(以下简称资阳分厂)分别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下八镇、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刘家场村、四川省安岳县林凤镇唐家玉和沟。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担负含硫天然气处理任务,天然气设计处理规模400万方/天;大竹分厂主要担负含硫天然气处理任务,天然气处理规模200万方/天;资阳分厂主要担负含硫天然气处理任务,天然气处理规模1200万方/天。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对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大竹分厂、资阳分厂所属分析化验室开展天然气、水、溶液、硫磺等现场取样及驻场化验分析。具体工作量详见附件1至附件12。
本项目已履行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估算金额:1235.575万元(不含税),其中: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455.575万元(不含税);大竹分厂300万元(不含税);资阳分厂48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1.1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大竹分厂、资阳分厂化验分析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招标人需求开展分析化验室的实验检测服务,包括天然气、水、溶液、硫磺等现场取样、分析化验,实验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工作。并负责化验室所属的分析仪器和配套使用的相关化验设施维护保养、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日常耗材的采购。分析化验室场地及主要设备均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按招标人相关制度及管理要求完成相关化验分析工作。具体工作量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服务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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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万元;不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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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
实验室耗材 |
149.70万元 |
24个月 |
149.70 |
可竞争费用:预估实验室耗材费用钢瓶气采购84.3617万元;试剂、药品采购43.6742万元;分析器具采购21.6641万元,根据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据实结算。 |
2 |
化验分析服务 |
12.078125 万元/月 |
24个月 |
289.875 |
可竞争费用:1.按照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根据实际服务周期及考核评分要求据实结算。2.团队服务人员不低于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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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可预见项目 |
16.00万元 |
24个月 |
16.00 |
不可竞争费用:单价2000元(含税)以下的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试剂耗材及质保期外的分析设备、仪器日常维护耗材采购,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可的金额及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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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计 (不含税; 万元) |
455.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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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竹分厂 |
实验室耗材 |
108万元 |
24个月 |
108.00 |
可竞争费用:预估实验室耗材费用钢瓶气采购46.9112万元;试剂、药品采购39.7574万元;分析器具采购21.3314万元,根据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据实结算。 |
6 |
化验分析服务 |
7.275万元/月 |
24个月 |
174.60 |
可竞争费用:1.按照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根据实际服务周期及考核评分要求据实结算。2.团队服务人员不低于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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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可预见项目 |
17.40万元 |
24个月 |
17.40 |
不可竞争费用:单价2000元(含税)以下的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试剂耗材及质保期外的分析设备、仪器日常维护耗材采购,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可的金额及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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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计 (不含税; 万元)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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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阳分厂 |
实验室耗材 |
160.00万元 |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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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
可竞争费用:预估实验室耗材费用钢瓶气采购60.8254万元;试剂、药品采购45.6794万元;分析器具采购53.4952万元,根据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据实结算。 |
10 |
化验分析服务 |
12.50万元/月 |
24个月 |
300.00 |
可竞争费用:1.按照中标下浮后的金额,根据实际服务周期及考核评分要求据实结算。2.团队服务人员不低于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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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可预见项目 |
20.00万元 |
24个月 |
20.00 |
不可竞争费用:单价2000元(含税)以下的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试剂耗材及质保期外的分析设备、仪器日常维护耗材采购,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可的金额及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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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计 (不含税; 万元) |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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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计 (不含税; 万元) |
1235.575 |
注:
1.实验室耗材费用明细清单(含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4.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实验室耗材费用明细清单”、附件8.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分厂实验室耗材费用明细清单”、“附件12.天然气净化总厂资阳分厂实验室耗材费用明细清单”。项目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化验分析项目及频率表”、“附件5.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分厂化验分析项目及频率”、“附件9.天然气净化总厂资阳分厂化验分析项目及频率”及“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不可预见项目,投标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按16.00万元(不含税)计入合同签约暂定金额,大竹分厂按17.40万元(不含税)计入合同签约暂定金额,资阳分厂按20.00万元(不含税)计入合同签约暂定金额。单价2000元(含税)以下的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试剂耗材及质保期外的分析设备、仪器日常维护耗材采购,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可的金额及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5 服务地点: 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下八镇建设村7组);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分厂(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刘家场村);天然气净化总厂资阳分厂(四川省安岳县林凤镇唐家玉和沟)。
2.6 服务期限:24个月。
2.7 服务要求:
《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1部分 气体及溶液分析》(GB/T 35212.1)
《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1部分 气体及溶液分析》(GB/T 35212.1)
净化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 《活化MDEA脱硫脱碳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GB/T 31589)《闪蒸气硫化氢分析》(着色长度检测管法)(GB/T11060)
《活化MDEA脱硫脱碳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GB/T 31589)
《配方性选择性脱硫溶液起泡趋势的测定》(SY/T 6538)
《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8部分:用紫外荧光光度法测定总硫含量》(GB/T 11060.8)
《天然气水露点滴定测定冷却镜面凝析湿度计法》(GB/T 17283)《水质PH的测定电极法》(HJ 1147)
《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磷酸盐的测定》(GB/T6913)
《工业硫磺 第2部分:固体产品》(GB/T 2449.1)
《工业硫磺 第2部分:液体产品》(GB/T 2449.2)《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 86)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1)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53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T 11901)
《水质 COD》(消解比色法)(哈希仪器)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
《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HJ 1075)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电导率的测定》(GB/T 6908)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铁的测定》(GB/T 14427)
《荧光探头测定》(哈希仪器)
《消解-抗坏血酸法》(哈希仪器)
(DPD法)(哈希仪器)
DR3900光度计钼锑抗法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哈希仪器)
《纳氏比色法》(哈纳仪器)
《悬浮固体 光度计法》(哈希仪器)
《DS贫液水分》(卡尔费休法)(GB/T 31589)
《开产期间循环水预膜取样分析》(哈希仪器)
《DS贫液胺含量》(CANSOLVSO2清洁系统分析手册 胺含量分析)《水质 硫酸根 亚硫酸根 氯离子 硫代硫酸根》 (离子色谱法GB/T 14642)
《水质 氨氮》(哈希仪器)
以及其它未列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规范和标准,均为本项目采购期间的有效执行版本。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
*4.1 投标人须承诺:
(1)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不低于10人,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负责人、化验分析人员等(现场负责人可由化验分析人员兼任)。服务团队提供全年连续服务,每班次在岗人数不低于5人,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其中男性服务人员人数占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50%以上。同时保证完成当天全部分析任务(含临时任务)。
(2)大竹分厂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不低于6人,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负责人、化验分析人员等(现场负责人可由化验分析人员兼任)。服务团队提供全年连续服务,每班次在岗人数不低于2人,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其中男性服务人员人数占大竹分厂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50%以上。同时保证完成当天全部分析任务(含临时任务)。
(3)资阳分厂2025-2026年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不低于10人,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负责人、化验分析人员等(现场负责人可由化验分析人员兼任)。服务团队提供全年连续服务,每班次在岗人数不低于5人,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其中男性服务人员人数占资阳分厂化验分析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50%以上。同时保证完成当天全部分析任务(含临时任务)。
*4.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招标人通知入场前,项目所有人员须持招标人认可的硫化氢防护证和锅炉水分析证,并须具有相关化验分析培训经历。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以合同为单位计)。类似项目: 工业分析 ,业绩证明材料: 已完成项目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及结算发票;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 。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5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6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9.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通知入场前,向招标人提供①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情况;②有效期内的人员硫化氢防护证书和锅炉水分析证书原件扫描件;③相关化验分析培训经历证明;④中标人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9.2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服务团队提供的人员技术支撑,其工作时间应严格遵守劳动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并给与合法合理的劳动报酬。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9.3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提前书面报经招标人同意,新的人员到达现场完成岗位工作交接后才可离开。
*9.4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内新增或调整化验室分析仪器和分析范围,致使分析频次或项目发生变化,均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确定的化验分析费不因此做调整。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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