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拟采购的设备是抚顺石化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的一部分,采购的材料是动力电缆,该电缆是抚顺石化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中乙烯部新建66kV区域变电所的电源电缆。
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本次66kV 电力电缆采购招标项目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组织,抚顺石化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EPC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2.2 招标范围:66kV 电力电缆(9840米)、电缆刚性夹具、其他附件。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交货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抚顺石化公司乙烯部变电所施工现场
2.7 交货日期:2025年8月30日前。
2.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设备交工数字化资料)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3)验收款: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并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报告),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0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10 质保期:自建设单位签发“装置性能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
2.11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提供操作指南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2 最高投标限价:有,898万元,含设备及材料价格、专用工具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至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数字化交付以及服务费(如开箱验收、指导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等)。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
3.1.2、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应由投标人独立生产、加工制造,不允许分包、外购,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声明函见附件。
3.1.3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 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 ,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 ”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 以 8 位分类编码为准) 状态均为“ 正常 ”,状态以开标当日 电子采购 系统 2.0 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 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份66kV及以上电缆销售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并提供至少 2张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或经过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与最终用户或与 EPC 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最终用户盖章的性能测试报告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运行良好证明材料方为有效业绩,如未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内容、盖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所提供的业绩发票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介质、单套处理能力、最终用户名称、使用装置、稳定运行时间、投用时间及联系人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配合。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5.1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3 不接受已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投标活动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情形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出具未与抚顺石化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5.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5.5 须承诺:以往供货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因我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有失败或不稳定达标案例。因制造问题达不到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时,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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