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窗口检修急用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5-06-01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窗口检修急用物资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仪表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窗口检修急用物资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依规招标。本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2.2最高限价:86.42万元。
2.3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或到需方指定现场。
2.4交货期:按照招标物资明细表要求时间到货。
2.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6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凭卖方发票办理入库,财务挂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2.7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技术主管部门:机动设备部。
2.8使用单位负责人:李亮,联系方式:0459-6762059。
2.9项目承办人:宇洋,联系方式:0459-6743515。
2.10招标范围:仪表配件共41项物资,数量合计179台件,详见《招标物资明细表》、《浮球液位开关技术要求》。卖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买方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标准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中发现缺项由卖方无条件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可以为制造商、贸易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因为产品原因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提供上述相关承诺。
3.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须提供本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石油化工行业仪表配件的使用业绩材料,仪表配件合同销售额度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真截图,业绩合同的相对人应为石油化工企业,销售额度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时间应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日之前。
3.6窗口检修急用物资,须保证交货期,供应商出具供货承诺函,如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
3.7投标人报价表中物资的品牌应与招标物资明细表品牌一致,未注明品牌的须满足技术参数或型号要求。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上述信息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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