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1155-01
本招标项目云南公司2025年外管道视频点位升级改造和平台运维技术服务已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公司2025年外管道视频点位升级改造和平台运维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管网集团要求,视频监控是重要的技防手段,应做好日常的使用和维护。针对2024年前继承的存在故障和改造条件的视频监控点位,开展日常运维和安全加固,确保技防设施稳定可用。同时针对视频监控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做好软件维护、软件更新、第三方接入、算法迭代等工作。
2.3 招标服务内容:
2.3.1 视频监控点位故障检修和软件安全加固:
A.组织对82套不定期掉线的视频监控点位进行故障检测,就地维修,确保点位正常使用和接入平台。
B.对摄像头软件升级,实时更新版本,避免出现软件缺陷和系统漏洞。
C.对摄像头点位设备的国产化满足度进行摸底和记录、对采用的定位技术进行摸底和记录,为后续改进提升打好基础。
2.3.2 视频平台运维:
A. 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硬件日常运行状态检查、故障报告。
B. 将备用的70个第三方施工点线路摄像头、移动布控球的数据接入技术服务,配合作业区进行摄像机设备的服务器通信参数配置和调测。
C. 配合作业区管理要求,实时调整岗位角色和管理组织数据配置,确保作业区对固投摄像头和施工监管摄像头进行统一便捷管理。
2.3.3 匹配业务场景AI算法,更新算法模型:
实时针对管道管控业务要求针对性开展算法迭代和上线部署。
2.3.4 125个点位30天视频存储、90天照片存储
根据国务院关于摄像头管理的最新要求,对2024年已确认的125个具备改造条件的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前端存储能力提升改造。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35.68万(含6%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6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实施该项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机械费、验收费、技术服务培训费、手续办理费用、专家审查费,评价费用、信号复核费、人工费、差旅费、开挖验证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使用的设备费用、各项措施费、规费、税金、协调费、征地补偿费、保险及利润等合同要求的所有费用、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实施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1项信息化或智能化安防类似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业绩。相关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2.2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电气专业);拟派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 1 项信息化或智能化安防类似项目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业绩。相关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了不少于1项视频维护维修或智能化安防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扫描件。
*4 财务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3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及以上死亡或 10 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 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6.1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4 在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6.5 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本项目所有业务不得外委。
7.3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竞价采购公正性。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