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修井设备、1190燃气发电机组二项维修(二次)
项目编号:CQYT2506-FWZBGK052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修井设备、1190燃气发电机组二项维修(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二采油厂为保障油气生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对第二采油厂区域内配备的修井设备、1190燃气发电机组进行修理修缮,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共分2个标段,每标段需要1个中标服务商,每标段投标人≥3时开标,否则不开标。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招标段编号顺序评标,若在前列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在后面的标段将不再进行评审。,项目估算金额共64.00万元(不含税)。其中第一标段(2025年修井设备维修)58.00万元(不含税),第二标段(2025年1190燃气发电机组维修)6.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年修井设备、1190燃气发电机组维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人员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电工1人、维修工1人、安全员1人(可兼职)。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评标顺序及流程: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招标段编号顺序评标,若在前列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在后面的标段将不再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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