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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油田公司宜201H5-1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宜201H5-1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993/ZB-XNCQC-2025-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浙江油田公司宜201H5-1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在宜昌区域开展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为减少放空提高商品量,实现就地转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现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CNG加工资质与能力的企业,在宜201H5-1井投资建设CNG橇装设备装置、天然气净化装置等设施,实现天然气资源回收利用、发挥产能和节能减排。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宜201H5-1井产气量约1-2万方/天,因零散气气井产气的不稳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产气量。回收过程中,原料气可能含硫化氢、含烃、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等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2.2 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单站加工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30天。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2.4 服务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6 招标范围:浙江油田公司宜201H5-1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包括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等;招标人负责CNG产品的外销运输。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CNG加工服务或CNG加工销售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占比51%以上合资或独资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或气量签认单)和相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气量签认单)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截图。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工艺技术员不少于1人;设备技术员不少于1人)。其中:设备技术员应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运维班组不少于1个,需满足现场生产需求。其中:现场负责人、安全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从业资格证。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可兼任现场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不允许兼任。

3.5.3 现场负责人至少具有1年的CNG装置运维管理或CNG回收加工或C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须提供相关企业/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人联系方式)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6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CNG回收的橇装装置(包含压缩机、脱水橇、发电机)不少于1套。须提供橇装装置购置合同或发票或主体设备注册(或备案)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CNG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等业务不得分包;安全评价和CNG橇装装置现场安装工程设计、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安全评价分包商应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设计分包商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或管道输送)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GC1)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资质(D1和D2)。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C1);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施工分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若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分包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规定与分包商签订经济合同、安全合同,并随分包商的评估资料一并报项目实施单位备案。须提供承诺书。

若不分包,投标人需满足以上设计、施工资质要求。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我方也不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3.7.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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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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