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东河2025-2026年前线治安保卫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29-FK025-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按照《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分级办法》等规章要求,为切实做好前线生产生活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油气处理站、生活公寓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包括有效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有效保护油田员工生命财产和油气生产设施安全,需要建立专职的保安人防队伍,负责前线油区的安保工作。
1.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负责甲方指定区域和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甲方或独立对辖区群众开展治安保卫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制定保安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配合甲方参与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负责甲方配备的视频监控设施、通讯设施、生活设施、办公设施、防护器具的日常使用、保管等工作。
1.5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2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库车、沙雅县境内的东河采油气管理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中队长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保安员初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未兼任其他项目的保安中队长。
(2)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员不少于31人,具有有效的初级保安员资质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 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
- 提供保安中队长和安保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 提供保安中队长未兼任其他项目保安中队长承诺书;
- 提供保安中队长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间签订的合同,具有安保服务相关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工作内容、合同价款、双方签字盖章页,若是框架协议合同请提供服务委托书);
(2)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业绩清单。
3.4 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巡逻车2辆,车辆可为单位自有或者租赁,车况良好并购买交强险。
资料提供形式:
(1)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
(2)车辆照片、车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车辆保险保单扫描件。
(3)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企业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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