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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度标准气体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24121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度标准气体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标准气体合计217项,详见附件《物资明细表》,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

     (一)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0日内到货,原则上每10天送货一次,特殊情况以买方需求为准。

(二)框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四)运输方式:危化品汽车运输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详细报价表-统一下浮2.1版》。

6、调价机制:本框架合同中氦气(工业级 99.999% 40L/瓶)结算方式如下:

1)结算总额=结算量*结算单价;

2)结算量:结算周期内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3)结算周期:按月结算;一般情况下,确定每月20日为结算日,即结算周期为结算上月21日至结算当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前移至最近工作日)。

每月结算周期内,当价格变化率λ超过±5%时,启动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如下:

调整后结算单价 = 中标单价*(1 + λ )

λ= ( K1 + K2 + K3)/3

K1:隆众资讯网(https://www.oilchem.net)工业气体-稀有气体-氦气板块中东北辽宁地区结算周期内每日市场主流价格数据平均值,与自开标之日(包含)起向前连续30日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的变化率(如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K2:百川盈孚(https://www.baiinfo.com)能源-工业气体-稀有气体-氦气(40L瓶)山东地区结算周期内每日市场价格数据平均值,与自开标之日(包含)起向前连续30日市场价格平均值的变化率(如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K3——卓创资讯(https://www.sci99.com)工业气体-特种气体-氦气板块中辽宁市场高纯氦气(瓶装(40L)13-14个压力)结算周期内每日市场平均价格数据的平均值,与自开标之日(包含)起向前连续30日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值的变化率(如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4)调价程序

当满足调价机制启动条件后,由采购方发起目录价格调整内部审批流程,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目录价格调整;中标人应及时对结算价格进行复核,如对结算价格有异议时,应于结算日当日书面提出,否则采购方有权对异议不予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气体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4.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气体相关产品(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评标时国家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

5.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气体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6.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气体相关产品(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或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评标时国家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或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

7.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气体相关产品(以评标时国家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

8.非制造商投标,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度(含)之前任意年度的企业年报信息可查询(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9.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0.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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