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璧山单井能源回收辅助加工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9-FW1128-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重庆璧山单井能源回收辅助加工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服务内容:由招标人提供气源,中标人在璧山境内的指定单井现场将招标人提供的零散气(天然气)加工处理为CNG产品并充装专用运输车辆。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璧山境内单井作业现场。
2.4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5招标范围:由投标人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零散气(天然气)处理设备,在璧山境内指定的单井将招标人提供的零散气处理为符合要求的CNG产品并充装入车辆,投标人需提供全套撬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等。
该生产地点位于乡村,森林覆盖范围较大,防火及安全环保要求高,通行道路窄、弯多,会车困难且经常出现道路塌陷等意外情况。因零散气气井产气的不稳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产气量。生产过程中,原料气可能含硫化氢、含烃、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等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项目估算金额:900万元(含税),税率为13%,预估生产规模5~10万方/天零散气,随着开采时间产量会衰减,数量以及项目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及项目持续周期,最终以单井实际处理量结算。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报价要求、控制价设置
2.6.1本项目预估工作量90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限价招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以下限价:
序号 |
平均供气量 |
最高限制价 |
整体 |
下浮后对应单价(含税,最多保留2位小数) |
投产日期 |
1 |
<0.5 |
1.09 |
%
|
|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2 |
1 |
0.89 |
|
||
3 |
1.5 |
0.74 |
|
||
4 |
2 |
0.59 |
|
||
5 |
2.5 |
0.49 |
|
||
6 |
3 |
0.39 |
|
||
7 |
5 |
0.33 |
|
||
8 |
≥8 |
0.28 |
|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13%增值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安全企业管理费2%、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社会保险费、税费、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请求额外费用。
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8%、8.0%、9.10%,10.12%均符合要求;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两位小数,A(A<0)%、8.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根据报价比例在对应单价中写明对应比例下浮后的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应唯一,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平均供气量按照当月累计加工原料气量和当月累计正常生产天数计算,在结算时以工作量签认方式确认加工原料气气量和正常生产天数对应的平均气量。
4.平均气量介于上述对应气量和单价之间,则采用内插法计算不同气量下对应的单价。
5.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及最终结算时税金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进行计算。如遇税收政策变化导致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则以中标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
6.本项目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CNG产品量结算。
7.投标人投产日期最高不超过15日历日,超过15日历日招标人不接受。在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投标承诺时间实现投产的,每延期1天罚款3万元,延期5天以上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
8.招标限价币种为人民币。
2.7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应截图)。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相应截图)。
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相应截图)。
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则提供2023年度的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且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CNG加工服务或CNG加工销售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占比51%以上合资或独资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或气量签认单)和相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气量签认单)时间为准。若提供了合同和签认单,但时间不一致则认定为无效。
7.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 A 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8.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注:企业资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进行审查(如与投标文件描述不符,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则为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不满足以上*号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服务商名单
序号 |
服务商名称 |
备注 |
1 |
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2 |
茫崖海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不合格 |
3 |
四川新上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4 |
内江市顺成运输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5 |
重庆公运油气运输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6 |
重庆诚捷物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7 |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8 |
遂宁市天立宏物资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9 |
陕西金泉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0 |
茫崖洁源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1 |
敦煌市金鹏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2 |
江油宝璐机械有限公司迅捷物流分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3 |
鄂尔多斯市鸿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4 |
青海悦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5 |
轮台县奥龙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6 |
茫崖东岳吊运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7 |
威远兴诚运输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8 |
四川郝斯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9 |
重庆瑞庆物流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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