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玻璃钢管及管道配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玻璃钢管及管道配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钢管及管道配件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涉及两个大类7个品种,261项明细。该类产品的种类及规模主要有DN40、DN65、DN80、DN100、DN150、DN200、DN250、DN300、DN400、DN500、DN600,应用于产能单井管线,供水、掺水、污水管线、地热水管线。项目投资估算:3333万元。服务期限:2年。
2.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表及报价格式”;
2.3交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供销公司)通知30天内交货/服务期2年;
2. 4交货地点:按照计划需求部门指定的大港油田区域交货,包含第二采油厂、第三采油厂、第六采油厂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 6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标准要求,玻璃钢管和玻璃钢管及配件均执行SY/T6267-2018标准,参数等要求详见附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2025年玻璃钢管及配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③提供至少一个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玻璃钢管或配件带有CMA标识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标准需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
④本次招标要求为玻璃钢管及玻璃钢管配件的生产制造商;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类似)所投标产品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6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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