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N-甲酰吗啉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61-WZ0136-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N-甲酰吗啉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N-甲酰吗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三剂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N-甲酰吗啉,数量90吨。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2供货周期及要求: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9月30日之间按买方要求供货;卖方进厂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3实施或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4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306万元(3.4万元/吨)(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6月-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装置有N-甲酰吗啉供货业绩至少1份,业绩包含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准、用户评价报告。
3.5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准入范围覆盖上述招标产品(产品准入满足A15020502)。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投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6其他要求: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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