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海12平台干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油海12平台干拖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钻井分公司干拖服务委托,中油海12平台计划2025年8月下旬至9月底由威海金陵船厂海域(暂定)干拖至厄瓜多尔附近海域作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满足公司内部保障的需求,船舶公司拟对《中油海12平台干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服务采购,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以保证钻井分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中油海12平台计划由威海金陵船厂海域(暂定)干拖至厄瓜多尔附近海域作业,需一艘半潜船提供干拖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海域。
2.6 最高限价:3940万元人民币(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国内航运公司的应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公司的,需提供船东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所用半潜船舶载重吨不少于2.5万吨。
(4)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2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干拖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发票。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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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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