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共事务中心协调部(厦门办事处)经营租赁房屋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K11-GC02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公共事务中心协调部(厦门办事处)经营租赁房屋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资金来自 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对协调管理部管理的原新疆石油管理局厦门办事处经营租赁房屋屋面漏水较严重的屋顶进行拆除屋面防水及保温层,新做屋面防水及保温;并对室外所属铁棚顶部进行拆除及维修恢复。
2.1.2预算金额:170.1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工程内容:对协调管理部管理的原新疆石油管理局厦门办事处经营租赁房屋屋面漏水较严重的屋顶进行拆除屋面防水及保温层,新做屋面防水及保温;并对室外所属铁棚顶部进行拆除及维修恢复。
2.2.2施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及和顺里原厦门办事处房产 。
2.2.3工程期限:自甲方批准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天数。(材料采购时间不纳入总工期)。
2.2.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
2.2.5标段(标包)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以执业证书为准);
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员: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员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注:1)须提供近6个月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的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须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
3.4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2022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首页、工作量页、签字盖章页和相关结算证明)。
3.5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
3.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5 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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