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2025-2028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平衡重式电动(锂电)叉车、电动(锂电)皮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8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平衡重式电动(锂电)叉车、电动(锂电)皮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公司根据工作量初步预估,拟通过框架协议招标方式,暂定租赁 2-10吨电动(锂电)叉车168台和电动(锂电)皮卡车7台。

2.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1:租赁168台2-10吨电动(锂电)叉车,其中,2吨防爆型叉车5台、2吨非防爆叉车61台(主要用于化工固体产品下线作业)、2.5吨非防爆叉车61台(主要用于固体产品火车棚车装车)、3吨防爆型叉车20台、3吨非防爆叉车8台(主要用于固体产品吨装箱火车棚车装车)、3.5吨非防爆叉车4台(主要用于固体产品吨装箱火车棚车装车)、5吨防爆叉车1台、5吨非防爆叉车7台、10吨非防爆叉车1台。

标段2:租赁7辆电动(锂电)皮卡车,磷酸铁锂电池,两驱或四驱,CLTC 综合工况续航里程大于400KM,满足炼化生产运输服务使用需求。

4.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6.履约保证金:标段1履约保证金50万元,标段2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均可。

7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

标段1:2021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含税)叉车租赁或叉车销售项目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并提供单个合同不少于1000万元(含税)结算发票扫描件。

标段2:021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含税)机动车销售、租赁或运输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并提供单个合同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结算发票扫描件。

6.财务要求: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人员要求:各标段至少各有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及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8.机械设备要求:

标段1:

①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次招标标的载重2-10吨的电动叉车168台(2吨防爆型叉车5台、2吨非防爆叉车61台、2.5吨非防爆叉车61台、3吨防爆型叉车20台、3吨非防爆叉车8台、3.5吨非防爆叉车4台、5吨防爆叉车1台、5吨非防爆叉车7台、10吨非防爆叉车1台),其中2吨、2.5吨和3.5吨非防爆叉车要求二级门架带自由提升,提升高度不小于3m,其它吨位叉车要求三级门架,提升高度不低于4.5m,防爆叉车防爆等级ⅡB T4。详见发包人要求。  

②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叉车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充电机、电源插座、现场局部线路改造等保证叉车正常充电使用),充电机不少于叉车总数的80%,满足充电时间2小时,工作环境温度在-35℃ - 50℃区间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

③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所有叉车的配备并具备 (登记注册、首次检验和车牌悬挂等) 使用条件,并向发包方提供车辆相关信息(叉车出厂合格证、整机装配清单、年度检验报告、叉车保险等)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履行合同,如未能按要求时间完成车辆交付使用的需按照合同总金额5%赔付发包方,且发包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④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证明或与具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投标人的维修服务单位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许可项目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推土机、挖掘机)满足发包人现场作业需求,并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配备到位。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标段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次招标标的载重0.5-2吨电动皮卡车7辆,投标时需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需车辆配备并具备投用条件,并向发包方提供车辆相关信息(车辆出厂合格证、随车资料、行车证、车辆保险等)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履行合同,如未能按要求时间完成车辆交付使用的需按照合同总金额5%赔付发包方,且发包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详见发包人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塔里木油田库车山前老井改造关键技术研究公开招标

下一篇 2025年油田商品气增压上载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