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5-2027年临氢设备等定期检验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4-SY17-FW055C)
本招标项目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5-2027年临氢设备等定期检验项目(二次)已由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大连西太2025-2027年到期重油加氢和未停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
2.2标段(标包)划分:一个。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按招标人下发的计划单要求。
2.4服务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最高投标限价为:400万元(含税6%)。
2.6最高投标限价:辽价发(2017)97号文 “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单价*95%。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检验机构A2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定期检验核准项目(至少包含RD1、DD2、DD3)。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检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RS)或压力管道检验师(DS)资格或锅炉检验师(GS)资格。
3.5 要求具有独立承担的类似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业绩合同且单笔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3.6上述资质材料如果在投标期间换证,请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
3.8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列入股份(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有有关承诺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到期而没有及时获得有效延期证据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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