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9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令第 53 号】、《长庆油田分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要求,对2023年陕西(榆林、延安)区域、内蒙区域产能建设工程开展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验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备案文件。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
本项目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3年(陕西区域)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费用为63 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3年(内蒙区域)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费用为42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
2.5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63万元(不含税);第二标段最高限价42万元(不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入围服务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事业单位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员1名、技术服务人员2名),均须为本企业自有在岗员工(人员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须同时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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