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车510井区等区块、场站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技术服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K51-FK069-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公司车510井区等区块、场站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技术服务集中招标。预算金额:14751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为新疆油田采油一厂等采油单位辖区油水井、管线及附属设施提供日常生产运维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技术服务和集输站库、热注锅炉生产运维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技术服务。包括辖区内的油水井日常操作维护、管线巡护、井场管护、数字化维护、各项资料录取、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采出液转输、采出液装卸、烃气回注、保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报警呼出落实反馈等工作。费用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工作量核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方式进行。
新疆油田公司车510井区等区块、场站技术服务集中招标价值工作量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价值工作量 (万元/年) |
1 |
车510井区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 |
采油一厂 |
1147 |
2 |
第一采油作业区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 |
采油二厂 |
1311 |
3 |
采油作业一区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 |
重油开发公司 |
1639 |
4 |
玛湖作业区转油站非核心技能操作业务 |
百口泉采油厂 |
820 |
2.3服务地点:采油一厂第六采油作业区车510井区、采油二厂第一采油作业区、重油开发公司采油作业一区、百口泉采油厂玛湖作业区转油站等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相关作业区块、场站,具体以项目单位实际需求及指令为准。
2.4投标有效期:自入围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人员需满足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其中: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或与本招标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管理经验及管理业绩(附2024年9月-11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以及以往所负责的相关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②投标时至少具备一次性提供300名服务人员的能力(附2024年9月-11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
3.5 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采油、集输或热注非核心技能操作项目中至少具有1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中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3.9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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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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