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防雷装置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FWGK28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防雷装置检测;
2.2.项目概况:广西钦州钦北区贵台12万千瓦风电项目装机容量12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广西钦州浦北县安石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5.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5.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广西钦州钦北区贵台12万千瓦风电项目防雷检测服务在钦州市钦北区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在的钦北区,合同由钦州市钦北区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计划投资8.5万元(含税);
广西钦州浦北县安石1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雷检测服务在浦北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在的浦北县,合同由浦北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计划投资11.04万元(含税);
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防雷检测服务在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在的灵山县,合同由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计划投资33.84万元(含税);
广西钦州钦南区那思2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雷检测服务在钦州市钦南区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在的钦南区,合同由钦州市钦南区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计划投资16.61万元(含税)。
2.3.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2.4.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2.5.出资比例:100%;
2.6.计划投资:人民币69.99万元(含税);
2.7.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01月31日;
2.8.招标范围:设计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提交本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防雷产品相关说明等文件,并获取《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回执》,出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通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取得《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风电部分(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
外部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叶片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机舱防雷装置:机舱接闪器、引下线、外部裸露金属装置;接地装置(包含隐蔽工程):机组基础接地电阻等。
内部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等电位连接装置:电气柜、机组附属装置(金属爬梯、电器设备,如免爬器、振动监测仪等);电涌保护器。
2.升压站及储能电站部分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包含隐蔽工程)、磁屏蔽、防雷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SPD)。
3.集电、送出线路部分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包含隐蔽工程)、磁屏蔽、防雷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SPD)。
以上检测需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获得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说明:实际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 标段一:广西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防雷装置检测
估算金额:69.99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省级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甲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
3.4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1.1-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须承诺为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为项目服务人员配备相关的工服等用具;为项目服务人员落实体检工作;为项目服务人员按约定发放薪酬;
3.6投标人须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如有失信行为,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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