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克拉2025-2028年度阀门维修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29-FK026-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为提高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现场阀门使用可靠性及阀门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运行物资成本,负责提供阀门维修相关的服务项目,对管理区各类故障阀门进行专业维修。
1.4 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油气场站、井场、油气管网在用各类阀门使用过程中出现泄漏,影响工艺装置正常操作,甚至造成安全隐患。为有效控制风险及运行成本,需引进阀门维修维护专业队伍对故障阀门进行维修维护,以提高阀门的完好率,缩短故障处理时间,降低成本,对在役装置的本质安全、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2.2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拜城县地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设备要求:具有可用于阀门维修的试压机、研磨盘、磨床、钻床各不少于1台,试压机满足DN200/PN250阀门试压条件,钻床钻孔孔径大于30mm。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清单、设备铭牌照片(特别注明:试压机具有试压条件、钻床具有钻孔孔径参数);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内具有阀门维修业绩合同至少1份。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和一张及以上对应合同发票的扫描件。
3.4 QHSE 要求:承诺遵守企业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做出承诺。
3.5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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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