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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服务集中招标

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服务集中招标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ORG04010702202507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和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及历年滚动开发工程项目,涉及独立选址项目、处理厂、集气站、阀室、井场、道路等永久性建筑的项目,必须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开展建设用地报批的前置条件。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需办理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2.2.1.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主要服务内容:

(1)根据建设用地范围,确定评估区范围并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查询函;

(2)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3)编制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并取得批复文件。

2.2.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服务内容:

(1)根据建设用地范围,确定评估区范围;

(2)进行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3)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取得批复文件。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

塔里木油田所辖探区内的建设项目

2.5 标段/标包划分  : 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阿克苏地区境内(塔里木油田所辖探区内的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阿克苏地区境外(塔里木油田所辖探区内的建设项目)

2.6服务标准、要求

2.6.1. 服务标准

(1)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关于改进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4〕698 号)”,以及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用地及影响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评估,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供依据。

(2)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04〕69 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等有关规定,对拟建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工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6.2.服务要求

自接到招标人委托后,中标人承诺:

(1)2个月内取得自然资源厅备案专家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名单;

(2)4个月内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文件及叠合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资质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15人,从事专业要求是矿产普查与勘探、水工环、地质工程、水文地质、地质调查、工程地质、区域地质调查、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每个人具有其一专业即可)。其中,高级工程师占比不低于50%。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岗位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提供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设备要求

3.3.1. GPS接收机至少4台、无人机设备2台。

3.3.2. 外业调查车辆至少2辆。

资料提供形式:(1)GPS接收机、无人机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2)外业调查车辆提供车辆照片、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 (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井号、服务时间、作业内容、评估级别等);(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业绩的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 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3.6 QHSE 要求

1). 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 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5). 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6). 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7). 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8). 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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