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化油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10208ND002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洼一联合站目前平均每天产生老化油100m³左右,通过站内集中导运至3#净化油罐。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对洼一联老化油进行脱水、除渣处理。暂估金额160万元(不含税),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2招标范围:对洼一联老化油进行处理,现场预留空地面积1000平方米(洼一联合站东南角),处理界面为罐出口至老化油处理系统,老化油处理系统均为中标人负责。此次招标金额为160万元(不含税),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资金已落实油辽金海发【 43 】号。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金海采油厂)所属区域。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投标方提供洼一联老化油处理服务设施及工艺;同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提供处理老化油所用药剂(所用药剂若使用破乳剂应满足集团和油田公司相关技术要求,并提供对应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标准及一年内具有检测资质的石油系统检验机构或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机构资格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的委托人或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须提供现场使用药剂自2023年以来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检测机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的委托人或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
投标方必须具备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在现场15日内实现投产运行,并达到老化油脱水合格的能力。本项目履行完成后,中标方15日内必须拆除设备,恢复场地原貌。
设备处理量不小于100m3/d,满足老化油处理后全天平均含水不大于5%,单点最高原油含水值不大于10%,双方共同取样,以洼一联合站化验数据为准,日纯净油品回收率≥85%。双方共同取样,每天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老化油处理后,5%<原油含水值≤10%,该时间段内处理费按单价的80%×该段时间处理量结算;原油含水值>10%,当日处理费不予结算。日纯净油品回收率小于85%的,当日结算量的处理费不予结算。在合同服务期间,因中标方原因造成联合站老化油不能正常处理,影响联合站正常生产,按照不能正常处理老化油天数扣除相应的老化油处理量(以正常处理老化油后五天的日处理量平均数为准)
计量方式:以招标方安装计量装置计量的数量为准,投标方对计量装置提出异议时,可以进行校验。对校验结果有异议的,同意提交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校验,计量以校验结论为准,双方共同每四小时抄表一次。计量仪表每年校验一次。在现场老化油处理后,老化油含水指标必须达到质量要求,以招标方联合站化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检测,合同双方认可。确保计量装置定期进行校验。
现场操作要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同时当来液含水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与洼一联进行沟通汇报,中标方对设备运行进行调整,现场人员要服从属地管理,执行属地相关管理制度。
设备要求:老化油处理(原油脱水处理)设备设施配套齐全(现场预留空开400A),现场消防设施用具齐全,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护器具,配备齐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工具。
人员要求:具有老化油处理专业队伍,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健全,至少有1名管理人员、1名安全监督人员、6名及以上操作人员。要求熟悉各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应急处置和HSE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熟知老化油脱水工艺流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并能够熟练使用各类防护用品。
经营成本:水、电、天然气消耗费由招标方全部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投标人现场使用的药剂,必须提供药剂名称,及由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9-2013)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当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组分等因素有较大改变,可能使其危险性发生改变时,应重进行鉴定。如均未发生较大改变,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分类报告并做出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组分等因素未发生较大改变的相关说明和承诺,该分类报告结果视为有效,否则可能否决投标),并提供与之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符合GB/T 16483-2008要求)。
3.7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使用药剂的有效成分明细及含量,需要技术保护的产品至少要提供主要有效成分的大致类别和含量,对于《国家危化品目录》中收录的物质,必须将名称及含量明示。按集团公司《油勘2021-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油田化学剂负面清单》组分要求(附件),否则否决其投标。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
3.9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以来2年及以上老化油处理服务相关业绩证明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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