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元曲长输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9-FW56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2026年元曲长输管线巡护业务外包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元曲长输管线首起甘肃省华池县元城乡华庆采油作业区庆二联合站,终止甘肃省环县曲子乡第二输油处曲子输油站(曲子末站),全线共设场站3座。管道全长81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该管线承担着元首站、庆二联、庆三联、庆五联及长实集团蛟一联共五个联合站的原油输送任务,全线共设RTU控制的截断阀室7座,用于事故状态下截断管内原油。本次招标工作涉及元曲长输管线巡护业务外包。预算金额203万元/年(不含税)。
2.2招标范围: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元曲长输管线元首站-曲子末站81公里管线及附属设施巡护,年度管线巡护服务业务外包规模为4个9人车组。
2.3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签订(2025年合同总价按照11个月为基准根据投标报价核定调整)。在服务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4服务地点:第十采油厂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长输管线巡护业务资格集中招标评标结果确定的入围服务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详见附表一。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其它要求: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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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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