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数智中心2025年井场生产通讯传输资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K05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塔里木油田公司“钻完井远程管控支撑中心(DROC)运行优化方案汇报会”关于井场生产通讯网络运行管理的要求,为保障钻试修井场生产通讯业务畅通,使用运营商专线传输资源将钻试修井场及应急保障现场相关数据传回库尔勒市塔里木石油基地。
2.2招标范围:
根据发包人要求,为发包人提供专线传输资源。服务区域包括塔里木油田全探区(包括: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全年预计钻井服务天数为29000天。
(1)为发包人提供钻试修井场及应急保障现场至库尔勒市塔里木石油基地专线链路资源。
(2)为发包人提供应急现场地面链路开通及保障服务
2.3服务/工期: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全探区(包含但不限于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
说明:招标人具体要求以单次任务委托的任务、地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网络集成类或互联网资源服务类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提供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一份合同及至少1张对应的发票视为一项业绩。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权利瑕疵担保: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和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潜在缺陷,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雇员、合作成果的合作方、委托成果的当事人、继受取得成果的原权利人等)就本项目的服务成果、技术、软件、资料等主张知识产权权属,对不存在其本国或使用地国家法律的禁止规定,发包人不会因为已按照投标人正确合理的要求使用而产生侵犯任何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后果。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②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