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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北疆区域岩屑不落地服务

2025-2026年北疆区域岩屑不落地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8-FW1124-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5-2026年北疆区域岩屑不落地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北疆区域岩屑不落地服务

2.项目概况: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受建设方委托,在北疆地区提供钻井液技术服务,并提供油基岩屑不落地业务服务。受钻探公司委托在北疆区域部分井提供水基岩屑不落地服务,预计北疆地区岩屑不落地服务合同暂估总金额882.7万元(不含增值税)

3.招标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钻井清洁生产作业规范》(Q/SYCQZ 1028-2020)、《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 0276-2015)、《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等标准规范。

(1)分批次完成新疆地区油基岩屑收集、甩干业务服务工作,根据生产安排提供符合要求的甩干离心设备、现场操作及管理人员,并负责按甲方要求将设备运至指定现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负责将钻完井过程产生的油基岩屑甩干、装车(具体按照新疆油田公司规定),负责分离出固相、液相的现场暂存管理等服务。(不负责甩干分离出固相及液相的后续处置);

(2)分批次完成水基岩屑不落地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水基钻井岩屑、报废钻井液、清掏罐废弃物及固井混浆等钻井废弃物的场内收集;负责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

(3)负责作业期间现场协调工作,并按招标人和属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完成现场三标、作业许可等高危作业管理要求。

(4)负责完成岩屑不落地以及本合同各业务的结算资料签认和完井报告等资料,并按招标人要求质量与时限报送。

预计2025年8月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平台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平台完工。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服务地点:新疆区域。

4.限价情况:

4.1北疆地区油基岩屑不落地业务服务限价表(使用投标人甩干设备)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井深小于5000米或实际工期小于180天)

元/米

86.00

单井至少配置3名操作人员。

2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井深大于等于5000米或实际工期大于等于180天的按照天数计费)

元/天

3200.00

 

4.2北疆地区油基岩屑不落地业务服务限价表(使用招标人甩干设备)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井深小于5000米或实际工期小于180天)

元/米

65.26

单井至少配置3名操作人员。

2

油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井深大于等于5000米或实际工期大于等于180天的按照天数计费)

元/天

2623.82

 

4.3北疆地区水基岩屑不落地业务服务限价表

水基岩屑不落地施工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岩屑不落地、处理、处置等费用

元/米

59.5

提供收集设备、操作管理人员3名

2

运输费

元/(吨.公里)

0.46

50km及以内不计运输费,密度、运输距离根据建设方核定数据结算。

 

:1.限价包含调遣复员费、待命费、作业费、人员服务费、设备运输吊装费、风险费、HSE费用、零星材料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合同价格税率按6%,并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3.以上限价均不含税,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总体结算费用不超过收入金额的93%。

*投标报价若超过前款要求的最高限价即为废标。

投标人对所有项目以整体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允许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做分项报价。

  1.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业务能力。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承包范围相匹配的至少4套相关设备有效的证明(甩干设备、挖掘机、岩屑罐等机具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发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提供4套场内岩屑的计量器具校验报告。

*3.服务及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4个作业现场施工的作业能力,每个作业现场需配置2名作业人员、1名挖机操作人员,①每个作业现场提供人员名单,以及近三月所在公司的社保或工伤保险证明;②挖掘机操作人员提供挖掘机操作证,并提供人员名单、近3个月所在公司(租赁挖掘机操作人员可为租赁公司)的社保或工伤保险证明。

*4.处置方式要求:投标人水基岩屑处置方式为交由环保站处置(提供环保站取得批复的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文件,以报告或环评批复中的工艺为准)。投标人对油基岩屑甩干预处理后最终出料岩屑含油率不高于15%(投标人提供甩干预处理后岩屑含油率检测报告)。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内容中钻井废物的场内收集及预处理服务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水基岩屑场外的转运、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允许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场外的转运、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分包协议等文件,并承诺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不同投标人的分包人不得为同一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的内容。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须承诺:

(1)满足招标文件作业要求及工艺流程、服务响应与工程质量保证的相关要求。

(2)接甲方通知之日起,7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井场开展工作。

(3)现场服务时,不得因为处理能力不足或设备故障,影响钻井生产。

(4)上井服务人员必须在上井服务前提供二等乙级及以上医院一年内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至招标人备案。

(5)岩屑甩干及场内暂存管理过程不得产生和遗留环境污染隐患,中标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负终身责任。

(6)中标后进入石油钻井现场的作业员工必须按照油田方的要求提供HSE培训合格证及现场所需相关证件。

(7)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8)承诺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不同投标人的分包人不得为同一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9)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10)我方响应合同文件中的付款条件、交付方式、验收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等所有内容。

*9.2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进行签字并盖章

*9.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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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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