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压力储罐、吊具等设备工具开展试压、无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压力储罐、吊具等设备工具开展试压、无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072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的压力储罐、吊具、压力管线等设备工具,在施工现场反复频繁使用,极易出现磕伤、撞击伤、疲劳裂纹、腐蚀、磨损失效等情况。为保障产品质量持续满足使用要求,吊具等安全设施安全有效,避免因产品老化、磨损、质量下降导致的过载失效、甚至泄露击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有效,有必要对此类产品定期进行检测。同时相关行业标准对高压也给出了定检检测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检测产品包含压力储罐、吊具等设备工具等详见第二部分产品明细及分类表。涉及的检测方法包含:目视检测VT,内窥镜检测,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超声检测UT,泄露检测LT。中标人代检测设备仪器现场开展检测或中标人实验室。
检测参考标准:
SY/T 6270-2017《石油钻采高压管汇件的使用、维护、维修与检测》;
Q/SY 02626-2022《压裂酸化管汇使用与检验规范》;
ASTM E709-2021 《磁粉检测标准指南》;
ASME V-2023 《第4章 焊缝超声波检验方法》;
ASME V-2023 《第5章 材料超声波检验方法》;
ASME V-2023 《第9章 目视检验》;
ASTM V-2023 《第10章 泄漏检测》
ASTM E797-2021 《手动超声波脉冲回波接触法测量厚度的标准实施规程》;
GB/T 22513-2023《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
API 570:2024《管道检验规范:在役检验等级管道系统的修理和改造》。
本次招标设定1个标段。计划寻找一家具备试压及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技术服务发生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现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估算金额870万元(捌佰柒拾万圆整,不含税)。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涉及的国内各施工区域(津冀、长庆、东北、青海、川渝、新疆、西藏、内蒙等),渤海地区海上施工平台。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10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 耗材、 工具、人员、配套设备与工具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 7 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 1000 元/天扣罚结算费用。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中国船级社(CCS)的服务供方认可资质(能力范围含海上设施水面以上金属结构无损检测,技术方法包含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
提供有效的公司检测机构资质及体系证书扫描件。
3、人员要求:需具有 (1)本项目涉及的磁粉检测、超声检测、渗透检测、泄露检测持证检验人员(每种检测方法II级资质人员不低于3人);(2)具有至少1名符合API标准要求的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检验员;(3)满足以上要求的检测人员中,至少2人同时具有海上平台作业所必须的健康证、五小证。
提供人员清单,相应检测资质证书,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磁粉检测、超声检测、渗透检测、泄露检测II级员检测资质证书,证书需满足“中国无损检测学会CHSNDT-ISO9712”或“中国船级社CCS-无损检测人员水平认证”或“美国无损检测学会ASNT-CP189/SNT TC-1A”要求;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检验员需满足“API美国石油学会”的要求;海上作业人员健康证、五小证需满足海上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出具本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及不少于近6个月社保证明。
4、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完成项目的专业检测设备,磁粉检测仪4台套、超声测厚仪4台套、水压试验机4台套、气压试验机4台套;
提供满足数量要求的自有设备清单及设备校准证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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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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