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F04-FW017-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为新建200万吨年PTA项目,PX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项目。
2.1.1 项目承办人: 史军,联系电话:0991-6903266 。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2.2 招标范围:
2.2.1项目管理服务:承包人与发包人组成IPMT管理团队,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开展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新建200万吨年PTA及PX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项目需要的各类项目管理服务活动,包括协助业主编制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文件及各类专业管理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计划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含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综合协调管理)等相关的项目管理服务;协助业主对承包商、监理进行管理;配合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必要服务。
2.2.2工程创优咨询服务:负责建设单位创优资料的编制、预审、联审等,协助创优任务分解,配合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创优管理体系文件;指导各参建单位开展创优工作,并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项,协助组织项目创优各阶段会议;组织工程创优专家对项目组及参建单位开展咨询、培训、检查、指导;负责施工过程中创优所需的影像资料采集和编制;负责申报石油金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资料,办理申办优质工程手续;负责项目创优所需要的其他技术服务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与创优有关的工作。
对监理、第三方安全监督、承包商HSE管理活动进行考核评价;编制工程HSE管理工作总结。负责承包商/服务商的管理;对工程监理、工程检测以及 EPC 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的合同履行绩效考核评价。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新建200万吨年PTA及PX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项目投资金额签2个合同。
2.4服务要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5服务区域: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现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质证书或石化、化工、医药咨询专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资质等级查询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 (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或已完工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IPMT或PMC)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①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②每份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名称对应的发票,评委现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核实发票真伪。不按照本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承揽项目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5.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资料提供形式:信誉要求中的3.5.1—3.5.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5.5-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项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能够证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交工资料或者招标人出具的其担任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定。
资料提供形式:简历表,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须有社保公章或提供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6.2其他人员:拟派的工程师应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提供简历表附业绩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资料提供形式:身份证,毕业证,简历表。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本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提供关于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为准,缺少或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