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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四采油厂2025年办公楼维修工程-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办公楼维修工程

管理编号:ZY25-XA605-GC17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办公楼维修工程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5年办公楼维修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采四计字〔2025〕03号),具备招标条件。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主要工程量: 拆除及新建内外墙面层约12000㎡,楼地面面层约3000㎡、给排水管线更换、暖气更换、开关更换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不包含:图纸内门窗拆除更换、照明灯具拆除安装。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文件号:CQ01S04-G1045-A01#EAR-DW-0001(建筑)、CQ01S04-GI045-A01#EWS-IN-0101(给排水)、CQ01S04-GI045-A01#EEL-IN-0001(电气)、CQ01504-G1045-A01#EHV-IN-0001(暖通)、CQ01S04-GI044-A01#EWS-IN-0101(给排水)、CQ01S04-GI044-A01#EAR-DW-0001(建筑)、CQ01504-G1044-A01#EHV-IN-0001(暖通)、 CQ01S04-GI044-A01#EEL-IN-0001(电气),项目号:XAOFES202500108)。 项目估算金额2144716.00元,需要1名中标人。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四采油厂2025年办公楼维修工程-2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房屋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附属配套;不含地基承载力、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第三方检测。具体工作量见施工图(文件号:CQ01S04-G1045-A01#EHV-IN-0001(建筑)、CQ01S04-GI045-A01#EWS-IN-0101(给排水)、CQ01S04-GI044-A01#EEL-IN-0001(电气)、CQ01504-G1045-A01#EHV-IN-0001(暖通)、CQ01S04-GI044-A01#EWS-IN-0101(给排水)、CQ01S04-GI044-A01#EAR-DW-0001(建筑)、CQ01504-G1044-A01#EHV-IN-0001(暖通)、 CQ01S04-GI044-A01#EEL-IN-0001(电气),项目号:XAOFES202500108)。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织机构类型与承包商资源库状态: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状况: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提供。

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企业信誉:(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也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4)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也不得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任一职务。

QHSE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评审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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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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