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连续重整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落实集团公司转型升级规划部署,推进减油增化;2、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周边地区芳烃市场需求;3、新能源替代加速演进,成品油需求降幅扩大。特别是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始终处于低负荷生产,影响到公司的氢气平衡、燃料平衡,制约了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增产;实施连续重整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后,重整装置实现满负荷生产,保持汽油月度排产10万吨,可实现增产甲苯、二甲苯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副产重整氢气增加,降低40000m3/hr天然气制氢装置负荷,减少天然气消耗,实现提质增效目标。项目经“炼化新材料〔2025〕136号”文件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拟开展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下列工程监理: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改造,项目总投资17095万元(不含税),包括改造脱C6塔为重整油塔、新增处理能力15万吨/年二甲苯塔和30万吨/年双苯抽提单元。利旧4台现有储罐改造为2台混合二甲苯罐、2台甲苯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文件配套建设汽车装车和油气回收设施。改造装置年操作时数84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标包)。
2.3服务地点:大港石化公司公司厂区内
2.4服务期限:15个月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设计资料
3.1.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状态正常的入库监理服务商,并且入库资质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资质,服务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提供网站截图)。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化工石油建设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至少项目名称、金额、时间、地点、签章页、合同履行验收或发票(可以是阶段验收或阶段付款发票)文件等)的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
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机构,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含总监),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进展需求和按阶段配备人员(必须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派遣人员到场,需提供书面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章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但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人员岗位 |
人员数量 |
持证上岗要求 |
专业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化工石油 |
总监理代表 |
1名 |
工程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化工石油或建筑工程 |
土建监理 |
1名 |
工程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建筑工程相关 |
电气仪表监理 |
1名 |
工程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电气仪表相关 |
工艺和设备监理 |
1名 |
工程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工艺设备相关 |
安全监理 |
1名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安全相关 |
资料员 |
1名 |
配备专人或指定人员负责项目文件管理工作 |
- |
监理员 |
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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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1 该项目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三年以上化工石油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盖章的人员简历表),至少一个化工石油工程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经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果业绩合同未体现总监或负责人姓名,投标人须提供自制格式的证明材料)。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职,如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按合同约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2 总监理代表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投标人盖章的人员简历表或业绩合同)。
3.5.3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投标人盖章的人员简历表或业绩合同),拟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按合同约定执行。
3.5.4 拟任本次投标监理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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