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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复合纳米解堵技术服务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复合纳米解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31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朝阳沟油田属于低孔低渗油田,部分区块原油粘度高,油田开发过程中,地层原油中的重质组份析出、沉积,堵塞孔道,造成油井产能下降。为此引进复合纳米解堵技术,利用纳米流体的高渗透性、强洗油能力与强乳化能力,起到降粘、乳化、改善润湿性的作用,实现降粘解堵、增能驱油的目的。计划进行复合纳米解堵8口井施工。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2025年厂成本。施工要求参照相关标准及我厂相关管理办法,施工价格以《第十采油厂2025年复合纳米解堵招标控制价格审核结果认证单》为最高投标限价;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计划工程施工8口井,合同不得转让,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技术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效果观察期12个月,质保期12个月,付款期限2个月)。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辖区油水井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76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复合纳米解堵技术服务。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所使用的采油用纳米驱油剂(聚表面活性剂类)需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具有由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不含有机氯报告,药剂检测性能需达到指标要求后方可施工。投标时提供证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非自产药剂需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⑵中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技术或方法,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入选选商(招标、谈判)的单位须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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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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