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HA16-6C井集输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0-GC01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井场部分:新建0102-1-2型常温抗硫集输井场(DN80 6.3MPa)标准化采油井场1座。
线路部分:新建HA16-6C井至哈15-2已建阀组璃钢管集输管线1条(PN55 DN80),保温层厚度30mm,长度4875m;新建哈15-2已建阀组至哈16-6C掺稀 管线1条(D60×10),采用高压锅炉钢管,保温层厚度30mm,长度4845m;
配套自控、电力、土建、通信和防腐等辅助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服务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
2.5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工业管道GC1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现场查询结果。
3.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至少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2)提供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3)项目经理需提供未同时兼任本合同项目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承担过油气集输或处理站内工艺建设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4 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3)要求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2)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 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查询截图或者评标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