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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采购

2025年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尽快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和中石油集团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计划将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第一录井公司和监督检测中心三家单位的供热总面积为10.5 万㎡,拟采用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系统替代现有的燃煤电厂市政供热系统, 利用目前闲置的 DG08 和中 10-59-2 两口井,形成一采一灌模式,改造后可以有效降低冬季供暖运行成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现需采购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1套。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为投资,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包括:热泵模块撬装2套、板换及循环模块1撬装1套、板换及循环模块2撬装1套、定压补水模块撬装1套、回灌模块撬装1套、撬装配电间1套。供货商提供撬块及撬块内除水源热泵机组外的所有设备、仪表、管线、阀门、保温材料及其它材料,设备与仪表、控制柜及电气柜之间的电缆、护管及支撑、管路系统支撑等、撬块内设备地脚螺栓、撬块对外接管配对法兰及螺栓螺母和垫片等。项目投资估算:含税420万元。

2.3交货期:采购合同生效后,60日内送到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一次性交货。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片区地热供暖项目建设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一次性交货。

2.5标段划分: 无

2.6产品质保期:自地热新能源撬装能源站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2.7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石油工程院撬装技术规格书》,须符合技术规格书中的全部要求。

2.8其他要求:①甲方采购的水源热泵机组运送供货商所在地,供货商参加甲方组织的水源热泵机组验收,并对热泵产品质量合格进行确认,由供货商负责将其安装到撬装能源站热泵模块中,整体调试满足要求后,送到甲方指定位置,指导各撬块连接安装,完成现场调试。②本项目委托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③中标后,中标供应商15日内提供所中标设备基础安装的尺寸及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做好结合,按产品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时,要求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和配件出现任何问题(人为因素除外)均由产品提供方负责免费整改解决。提供为保证试运行及正式投产使用所需的所有附件、仪器仪表、工具;并提供两年内维护、维修所需备品备件和相应价格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2必选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中、低压力容器制造),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提供制造商的具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2016 或 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 或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 或 ISO45001。(认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 的查询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国内基于水源热泵机组的同类地热供暖撬装设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票扫描件,并列出汇总表,表中列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应的发票号及金额并对每年合计数量进行统计);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2024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6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1.8可选资格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3.1.9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针对本次招标产品代理商或贸易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如出现同品牌同型号有多个授权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投标时,有效投标人均被否决。如出现同品牌同型号的制造商参加投标,代理商、贸易商均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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