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司2025年度风电项目用瓦楞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公司2025年度风电项目用瓦楞板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办仓储中心收到青岛公司2025年度风电项目用瓦楞板采购计划,预算金额616万元。为保障青岛公司利益,持续执行青岛公司降本增效及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要求,拟对该瓦楞板进行招标采购,以满足青岛公司各项目瓦楞板使用需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量为暂估,最终供货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标段 |
瓦楞板要求 |
暂估招标量(吨) |
一般要求单价(元/吨) |
特殊要求单价(元/吨)B类公差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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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规格 |
材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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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090401(A08010304) |
瓦楞板 |
厂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历史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中规格的瓦楞板 |
Q235B GB 50205 |
1400 |
4350 |
50 |
4400 |
6160000 |
具体规格因各项目需求不同,本次招标采购按吨位进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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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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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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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货期:投标人自报最快供货周期,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不超过30天。
2.5交货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指定厂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截图)。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2业绩要求:具有本项目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3.3售后服务体系要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2)2023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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