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聚甲基丙烯酸酯类降凝剂定制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WZ-220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下半年聚甲基丙烯酸酯类降凝剂定制产品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定制生产聚甲基丙烯酸酯类降凝剂,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定制数量,吨 |
暂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聚甲基丙烯酸酯类降凝剂 |
490 |
845 |
|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催化剂、标签及自主技术等,投标人提供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以及产品生产、灌装、检验、安全、装车、发运等,配合招标人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录入等。同时,中标单位需接受招标人人员生产现场监管并提供必要办公等条件。
2.3合同期限:按需实施采购,合同期限半年。
2.4到货地点:兰州添加剂公司或甲方指点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共分1个标包。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的国内制造商,投标人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管理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管理规范、标准及要求,需提供有效的管理资质(即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报告或备案等)。
3.3.2 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标的物同类业绩(所提供的合同须显示标的物数量,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3.4装备要求:投标人具备标的物生产的主要设备(含台账及购置发票等)以及满足国标、企标以及甲方内控指标要求的批次检验设备(检测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照片(包含设备型号)、铭牌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发票需经供应商发票验真,设备铭牌照片需齐全)。以上各项如部分设备发票缺失或验证困难,需出具具备相关设备的承诺书,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或企业授权代表与对应设备现场并标注经纬度的合照照片。如在中标后发现该企业无相关设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公司失信企业名单。
3.3.5保供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生产运行设施,对标的物原料、包装物及人员等做出相应的生产管理承诺,产品每月数量不少于需求量,产品质量符合指标要求;标的物运输符合甲方HSE管理,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全国发运能力,在收到市场订单后7日内交付全部货物(格式自拟)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须提供完整截图,并且本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首页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3)在“*”网站(*)失信信息公告查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3.5 其他要求:
(1)因技术准入要求,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尚未通过甲方定制生产技术准入,评标结束后5日内须将标的物样品寄至指定研发中心开展理化指标检测及使用性能评价,经评估满足定制生产要求并完成技术准入后方可授标。若未按约定时间寄送样品或自动放弃,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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