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6年水解聚丙烯腈复合铵盐(塔里木区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6年水解聚丙烯腈复合铵盐(塔里木区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0806-00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根据对公司产品需求摸底调研情况,同时结合近2年消耗规律,组织实施本次定商定价采购工作。2025-2026年预计采购金额843.47万元(含税),考虑产品类型,划分 1 个标包。详见附件《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6年水解聚丙烯腈复合铵盐(塔里木区域)采购项目需求明细表》。
2、技术要求:详见《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6年水解聚丙烯腈复合铵盐(塔里木区域)采购项目需求明细表》。
3、质量标准:详见《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6年水解聚丙烯腈复合铵盐(塔里木区域)采购项目需求明细表》。
4、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各分公司塔里木油田施工区域。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证书在年审过渡期间的,投标人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且质量认可证书中产品名称与投标标的物的物资小类名称或物资品种基本相同。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扫描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应产品的准入或已办理了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及相关产品的准入备案。如不具备有效的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产品的准入或准入备案的,投标人须承诺在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个日历日内自行办理并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产品准入或完成准入备案,同时执行本方案“授标原则”相关要求。
提供准入证或者备案资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承诺书。
(四)投标人为中石油准入供应商的,中石油电子采购系统2.0系统供应商状态、投标产品状态均须为“正常”状态。
(五)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至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标的物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应由投标人送检,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六)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整改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