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昌吉公司高新区呼图壁母站高压管道项目计量橇调压橇采购招标公告 一次公告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简称昌吉公司)在呼图壁县二十里店工业园已建CNG母站及门站一座,拟修建天然气管道3.7公里,气源接自新疆油田高新区配气站,负责向园区内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工业用户以及呼图壁县居民提供天然气供应服务。项目业主为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
2.2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配气站-呼图壁母站高压管道项目(调压撬1套、计量撬1套(含超声波流量计及配套的直管段、整流器、流量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2.3计划资金:调压撬1套含税299.45万元,计量撬1套(含超声波流量计及配套的直管段、整流器、流量计算机)372.9万元,合计金额:672.35万元(含税),投资计划,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4 功能用途和技术要求:天然气供气,具备调压、计量功能(详见《附件2:技术资料》)。(列明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号、技术规格书编号,简要描述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
2.4.1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呼图壁母站高压管道项目:调压撬装设备规格书、计量撬装设备规格书、站场球阀技术规格书、节流截止放空阀技术规格书、阀套式排污阀技术规格书、加臭撬技术规格书、流量计后阀门技术规格书、压力变送器-数据表、温度变送器技术规格书、一体化温度变送器-数据表、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超声波流量计规格书等技术文件。
2.4.2本次招标中“招标范围”第二项中的计量撬中的流量计及与其配套的计算机、直管段、整流器材料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且需包含上述设备成撬组装。
2.4.3供货商对调压撬和计量撬的主体设备的采购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2.4.5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及培训): 详见技术规格书(需含仪表设备在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一次校验服务) 。
2.5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物料组 |
规格 型号 |
执行 标准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最晚) |
交货地点 |
1 |
调压撬 |
38031710 |
进口压力2.8-6.0MPa,出口压力2.8-3.6MPa,流量30-310×104Nm3/ |
各设备设施参照对应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
1 |
套 |
299.45 (含税) |
2025/9/25 |
新疆昌吉高新区配气站 |
2 |
计量撬(含流量计及配套的直管段、整流器、计算机) |
22070218 |
工作压力2.8-6.0MPa,流量30-310×104Nm3/d |
各设备设施参照对应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
1 |
套 |
372.9 (含税) |
2025/9/25 |
新疆昌吉高新区配气站 |
备注:报价要求:672.35万元(含税)投标报价构成包含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为 13%)、设备检测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维修服务费等与采购产品相关的所有费用。实际即为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落地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2.6交货地点:新疆昌吉高新区配气站。
2.7交货期:2025年9月25日前。
2.8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8.1履约保证金:R不要求。
2.8.2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正式签订执行至合同中要求条款履行完成后截止。
2.8.3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要求。
2.8.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要求。
2.8.5意外情况处理办法:
2.8.5.1对于一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招标中心发送《招标项目失败情况分析及整改意见表》,发布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审批后转为谈判采购方式:①若最终相应投标人数等于2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在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前提下,推荐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②若最终相应投标人数等于1家,则转为独家谈判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2.8.5.2第一次招标,对于开标后进入详评阶段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标,如不具备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时,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重新组织招标。有效投标人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公司市场准入商名单(调压计量设备厂家)》准入名单内。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城镇燃气工程同类型计量调压撬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资料模糊不清或不是本项目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的不予认定,时间以结算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网站截屏)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网站截屏)
3.5.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依据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据投标文件承诺函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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