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POS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Y25-SH17-WZ1046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POS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加油站管理系统POS设备112台及相关服务。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或招标人以书面方式通知(订单)发货之日起15日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江苏省内加油站。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同时针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且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信誉要求:(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天的核实查询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3.5 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江苏销售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5年的至少1项类似业绩(加油站管理系统POS设备供货),投标人提供业绩规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以合同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请将业绩通过列表方式列明合同名称、对应发票及页码范围,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或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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