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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2025年空气呼吸器采购

吉林石化2025年空气呼吸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WZ-00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空气呼吸器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年空气呼吸器框架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气呼吸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定单价(含税)元

金额

1

空气呼吸器

320

10000.00

3200000.00

2

空气呼吸器气瓶 与所投标的空气呼吸器同品牌,且须配套使用

100

3200.00

320000.00

 

 

 

 

 

3520000.00

2.3、最高投标限价:3520000.00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按照工厂实际计划需求供货,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各供应站。吉化公司仓储中心各供应站--东部供应站、中部供应站、西部供应站,东部与西部距离13.5公里;

2.7、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当月价款总额的10%。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自买方提出之日起15日内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买方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更换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则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将已收取的货款返还,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指导安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每批次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90%,该批次货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10、招标数量:招标数量为模拟量,实际采购量以每月实际需求为准;

2.11、 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省级及以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物资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有效期限须涵盖投标截止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如多家代理商所投产品为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否决其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3.2.1业绩统计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业绩数量下限: 在中国境内有200具6.8L空气呼吸器业绩(表格形式提供业绩明细)。 有效业绩范围: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其代理的制造商及代理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投标人和其他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3.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的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需清晰可辨认,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3.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 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6.4中标人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安装调试,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3.6.5包装要求:确保货物不损坏;

3.6.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3.6.7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要求,或者在协议执行期间,买方使用的标的物产品质量指标、技术规格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质量指标优化调整),买方生产装置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装置停产、检修等),市场资源变化较大的,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3.6.8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3.6.9入网资料要求: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表物资类或服务类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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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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